李霞,女,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6165cc金沙总站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法学。
1982年2月毕业于新疆工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1年毕业于6165cc金沙总站人文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6165cc金沙总站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主持省部级科研究项目三项,副主编、参编教材著作8部,发表科研论文30余篇。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企业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专家咨询员;6165cc金沙总站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
曾任6165cc金沙总站人文学院法学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6165cc金沙总站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