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6165cc金沙总站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西交研[2001]018号)文件规定,现在开始本学期放假前三周集中办理一次补办研究生证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补发研究生证以学院为单位受理申请和办理。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要严格审查补办者各项信息,对补办研究生证登记表签字盖章后,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5:30)集中送至二楼校务大厅。
2.乘车区间等内容以入学时填写的入学卡片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否则取消其补证资格,并全校通报。
3.如发现重领研究生证,或在研究生证上涂改姓名、家庭地址以及借给他人等,除没收其研究生证外,本人需做出检讨,并视其态度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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