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 “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高峰论坛顺利召开
  • 发布时间:2017/11/14 11:09:18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2017年11月10日,由陕西省法学会主办,榆林市法学会、6165cc金沙总站、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榆林市总商会共同承办的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高峰论坛在榆林隆重召开。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卫东、6165cc金沙总站党总支书记王保民、榆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汉元、榆林市法学会副会长柴瑞武、榆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芝东、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光亮、榆林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市总商会副会长张修前莅临本次会议并发表讲话。各界代表180余人参加会议。

上午9时,会议正式开幕。开幕式主持由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李聪律师担任,她介绍了与会领导及嘉宾,并对关心企业经济发展的同仁表示了热烈地欢迎。

榆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汉元首先致欢迎辞,他对于年会在榆林召开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榆林的地理位置、气候特征、矿产资源、农副产品等自然人文状况,指出此次年会的召开是榆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史上的大事,对建设法治榆林意义重大,并对参加会议的领导、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和由衷地感谢。

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杨建军发表了重要讲话,杨会长首先指出榆林市法学会和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的宗旨和指导思想,随后指出,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矛盾反映在法学领域中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于法治的需求和法治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希望通过年会上学术与实践的融合为企业法治面临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案。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卫东在发言中明确指出,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并阐明了陕西省律师协会的性质、任务,指出陕西省律师协会的宗旨在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服务大局,服务法治实践,服务社会,倡导法律人积极为企业经济法治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国家法治发展做出贡献。之后,榆林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榆林市总商会副会长张修前进行了主题发言,他指出榆林是一个年轻又充满活力的城市,但榆林的大气粗犷不拘小节也与当前规范法制建设的社会氛围格格不入,榆林企业急需法律契约精神的滋养,并从伟大复兴等五个维度分析了榆林法治的发展,强调榆林法治的发展必须从弥补法治短板做起。随后,榆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芝东则指出,风险贯穿于企业发展经营的全过程,尤其是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急速发展的时代,进行风险管控极其必要,李主任还从十九大精神的角度诠释了此次会议举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希望通过大会进行思想火花的碰撞,为企业经济法治未来发展作出贡献,之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光亮通过分享自己多年来对于劳务派遣案件的审理经验,向大家阐释了劳务派遣法律问题的紧迫性,并提出了几项具体建议。在开幕式的最后,6165cc金沙总站党总支书记王保民进行了发言,王书记站在法学教育的角度,指出法学教育对于法治发展的重要性,并指出企业经济法治研究的重要性和本次研讨会的重大意义。

大会的主题报告环节由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冯宇副会长主持。

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总顾问、6165cc金沙总站马治国教授做了题为《企业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主题报告,马教授的报告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出中华民族站起来靠武装斗争、富起来靠改革开放,强起来靠创新知识产权。马教授还使用了“大话西游”、“秦亲宝贝”等案例,生动地介绍了企业经营中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风险,并分析了陕西省以及榆林市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强调企业进行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重大意义并针对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给出了几点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下午,大会进入专题报告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秘书长、6165cc金沙总站权彦敏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贞学、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永旺、陕西能源集团政策法规室副主任齐渭波、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陕西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王小涛分别做了题为“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从审判视角看新时代企业用工的法律问题”、“金税三期时代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应对”、“公司治理权力博弈与实证案例分析”的报告。 在四位嘉宾做完专题报告之后,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6165cc金沙总站副院长姬亚平教授、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6165cc金沙总站张冰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

在之后的圆桌会议环节,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贞学、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永旺、陕西能源集团政策法规室副主任齐渭波、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陕西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王小涛、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6165cc金沙总站副院长姬亚平教授、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6165cc金沙总站张冰副教授对涉及到的劳务派遣法律风险问题、税收法律风险问题和企业用工致人损害的法律风险问题都给出了精彩的回答,解答了在场企业家们在企业经营中的诸多疑问,真正达到了本次圆桌会议答疑解惑的目的,为今后的学术研究和司法实务开辟了新的视野。

圆桌会议之后,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6165cc金沙总站冯宪芬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冯教授对各位与会领导嘉宾、陕西省法学会及为会议顺利召开提供支持的榆林市法学会、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榆林市法制办、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中小企业局、榆林市工商联、榆林市金融办和榆林市发改委等单位表示衷心地感谢,冯会长表示,在各界朋友的鼓励、支持和参与下,研究会定将再创辉煌,并宣布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西安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高峰论坛圆满结束。

撰稿人:越荷、蒋鑫如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