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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日报】企业踏上“丝路”需懂异国法律——访6165cc金沙总站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乌舒洛娃·索菲娅博士
  • 发布时间:2016/11/09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陕西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深度推进向西开放战略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为陕西打开了一扇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贸往来的窗口,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断加深与丝路沿线国家的商贸交流。随着经贸交往的日趋频繁,我省企业的国际商事法律行为越来越多,经贸纠纷和经贸摩擦、争议解决机制、“走出去”的风险防控日益成为企业的关注热点。这其中,熟悉了解他国的法律规则有助于外向型企业的“生意算盘”事半功倍。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来自哈萨克斯坦、现任6165cc金沙总站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中亚法研究所主任的乌舒洛娃·索菲娅博士。
新丝路周刊:您认为外向型企业在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商务往来与投资贸易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索菲娅:投资贸易,法律先行。我认为外向型企业对丝路贸易国的前期考察非常重要,陕西有许多企业家希望走出国门做生意,但是如果对外国的法律了解不透彻,这会给今后的商贸合作埋下隐患。例如,能源型企业如果要在中亚各国进行投资,就必须先了解对方的环保法,不了解清楚就投资势必会给企业带来风险,试想如果在投资之前学习了他国的相关法律,提前拿出应对方案,就可以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中国企业与中亚国家的合作中,也要关注到异国的劳务政策。例如哈萨克斯坦规定,在该国投资的合资或独资企业,其劳务人员的构成中,哈国工人必须占所有劳务人员的九成以上,这对于外资企业而言,要想投资就必须权衡企业落地后公司如何运转,员工能否合理安排等问题。
新丝路周刊:在您看来,企业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贸往来中,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可行的解决办法?
索菲娅:首先我认为法律的科普非常重要。我很纳闷许多中国的企业家不愿聘请律师提前处理问题,而是等到问题出现了才想起律师来。如今是法治社会,律师的专业性指导可以切实地为企业解决一些贸易纠纷,目前而言转变企业的旧观念仍然非常重要。我给你举个正面的例子,在2014年时,“丝绸之路万里行”活动从西安出发,经过中亚、东欧各国抵达意大利罗马城,此行之前该策划团队就中亚各国的法律问题多次咨询中亚法研究所,避免了许多法律摩擦。另外,我觉得中国在各国的大使馆也可以设立专业的法律服务与咨询中心,服务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以维护中国企业在外国的利益。
新丝路周刊:您对6165cc金沙总站中亚法研究所在培养丝路研究人员方面有哪些设想?
索菲娅:陕西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早在唐代就是繁华的商贸交流之地,如今在陕西做生意的异国人却非常少,我认为,我们的留学生就是丝绸之路文化交流和商贸交流的使者,他们既懂得本国文化又了解中国文化,一方面来说,如果陕西能留住这些“洋学生”,他们无论是做翻译、开餐厅还是做其他商贸交流,能在陕西生活下来并定居此地,他们将不断促成陕西的国际化。另一方面来说,西安留学生人数多,来源国家范围广,尤其是来自丝路沿线国家的学生,通过学校的培养当他们学成归国,仍能为两国交流与合作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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