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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6165cc金沙总站召开
  • 发布时间:2014/08/20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能源行业和能源法治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能源法学研究者为国家及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作用,2014年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年会于8月8日在6165cc金沙总站顺利召开。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主办,6165cc金沙总站承办,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协办。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王华清副主任莅会指导,来自高校、企业、法律实务和政府部门等16家单位的近3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进行了简短的开幕式,由研究会秘书长张冰副教授主持。6165cc金沙总站党总支副书记王保民教授到会讲话。王保民副书记代表6165cc金沙总站对各界同仁拨冗参加会议表示欢迎,并对他们长期以来对能源法研究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能源法学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已经在陕西省能源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较好影响,希望研究会能够进一步发挥作用,并预祝年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研究会会长胡德胜教授致辞,他首先感谢陕西省法学会领导对能源法学研究会的领导和指导,感谢6165cc金沙总站及其6165cc金沙总站的大力支持,感谢研究会各位同仁的积极参与。然后向大会报告了本次会议的举办情况。大会从征求意见、会议筹备到会议如期举行经过了较长时间,主要目的是要为能源法研究同仁提供一个较好的进行深入探讨、广泛交流的平台和机会。会议收到的19篇论文围绕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法律制度创新、能源监管、能源法与大气污染防治等主题,既有理论性的也有应用性的、既有全国性的也有陕西地方性的。最后他希望各界代表在会议交流中都能畅所欲言,互相学习、促进和提高。

会议研讨分为四个阶段,分别由刘莉副教授、张忠潮教授、刘向林和张冰副教授主持,共有10位与会代表做了学术报告,研讨平等、务实、热烈、有效。上午,张冰副教授做了题为“我国天然气行业反垄断之立法规制”的报告,来自6165cc金沙总站的博士生王涛做了题为“我国地质隔离二氧化碳监管制度之构建”的报告,硕士生马盈盈做了题为 “论建设节能社会视角下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变革”的报告,硕士生刘博琳做了题为“能源政策下煤炭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的法律回应”的报告,硕士生杜宣逸以“浅议能源政策与法律的发展问题”为题做了报告。下午,来自长安大学的刘志仁副教授做了题为“水能资源在能源政策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的报告,来自6165cc金沙总站的博士生欧俊的报告题目是“能源法制的回应性问题研究:以雾霾的治理为例”,张强同学的报告题目是“雾霾协同治理的路径研究”,朱艳丽同学就“可持续利用视角下若干能源法律问题研究”做报告,白育珂同学做了题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研究”的报告。会议对每一个报告的主题和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特别是来自企业界和实务界的代表介绍了他们的观点,举出了一些事例和案例,希望学术界和实务界能够以适当有效的方式进行密切合作。

在完成了学术报告研讨之后,能源法学研究会举行了闭幕式。会议本着培养青年学子从事能源法学研究兴趣的宗旨,从提交的会议论文中评选出张强、白育珂等10名同学的论文为优秀论文,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会长胡德胜教授致闭幕词,他指出未来能源政策法律的发展需要学术与产业、学术与决策、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结合,走中国能源法学研究会所倡导的官产学研结合路径。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将努力为能源法治建设提供富有特色的学术研究平台,立足陕西,面向全国,破解能源政策法律领域内的疑、难、新课题。

(张冰,朱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