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至2日,第一届中国能源法治论坛在6165cc金沙总站举行。近两三年来,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进口国、生产国和消费国以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不仅能源对外依赖程度迅速提高,而且国内能源资源开发和消费活动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能源运输、配送和零售领域的政府监管和市场运行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和冲突,这一情势已经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和经济健康发展等重大战略性事项。为了促进我国能源事业法治的完善,中国能源法治论坛组委会主办,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承办,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和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协办了这次论坛。
论坛首日,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副主任魏铁军研究员主持了论坛开幕式,论坛学术顾问、我国环境资源能源法领域资深学者、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马骧聪先生,论坛组委会主席、陕西省能源法学研究会会长、6165cc金沙总站教授胡德胜博士,先后致开幕词。接着,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能源监管问题,魏铁军研究员,胡德胜和曾加教授以及郗伟明、吕江和张冰副教授等8位代表做了报告;就能源资源开发中的涉水法律问题,林建民总法律顾问,蒋瑞雪博士和许胜晴博士研究生等5位代表做了报告。报告人还就其他参会代表提出的问题,或进行了回答,或进行了讨论。晚上,论坛部分代表就新形势下的能源法学教学体系和教材编写事宜进行了认真、全面而深入的讨论。
次日,在首席专家左其亭教授的主持下,论坛部分代表结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12&ZD215),就能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涉水问题进行了跨学科讨论。
共有100余位代表参加了论坛或者提交了会议论文。他们来自6165cc金沙总站、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能源集团和陕西齐信律师事务所等33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