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反恐名义进行秘密监听计划的美国“棱镜”项目一经披露便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强烈反响,随之引发了各界对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之间边界的思考。2013年9月5日,由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6165cc金沙总站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以“后棱镜时代的信息安全法”为主题的第八届信息安全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在6165cc金沙总站主楼E-703会议室顺利召开。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严明,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刘自成,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6165cc金沙总站党总支书记彭沪生,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民虎教授,陕西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张克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赵合理,奇虎360公司副总裁石晓虹,微软可信赖计算部经理陈恺,IBM资深分析师曹玉俊,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宇红教授,西安财经学院6165cc金沙总站副院长史卫民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6165cc金沙总站李艳副教授,北京邮电大学崔聪聪副教授,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讲师朱莉欣博士,上海交大凯源6165cc金沙总站史宇航博士,《保密科学技术》杂志编辑李满意,6165cc金沙总站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雷战波,6165cc金沙总站副教授冯宪芬,6165cc金沙总站李晓鸣老师,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吉兰湘老师、吴关龙老师、王玥老师以及学生代表等各界人士共同参加了本次研讨会。6165cc金沙总站党总支书记彭沪生为本次会议致词,王玥老师主持了本次研讨会的开幕式。
会议研讨阶段由中心老师王玥博士主持,严明主任做简要讲话,崔聪聪博士、石晓虹副总裁、曹玉俊分析师、朱莉欣博士以及中心博士生方婷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在座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学生等就相关问题在主题发言结束之后进行了提问和讨论。
严明主任首先简述了对“棱镜门”事件的思考。他认为,在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该事件提醒了我们在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脆弱性,我国的防护意识、全民安全意识以及抗信息安全风险和打击的能力都有待提高。他指出,我们必须从国家安全角度考虑信息化建设,以拥有我国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知识、技术以及产品为目标来保障国家安全。
随后,崔聪聪博士就“网络之中法从何来?”做主题报告。他认为“棱镜”事件的本质是美国为保全国家安全而牺牲个人信息安全,据此他从法理角度深入分析了传统法律在网络世界适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网络立法时应以“自由是目的,安全是手段”和“平衡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与个人利益”作为原则,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均对个人信息权利予以有力保障。
来自国内知名信息安全的企业奇虎360的石晓虹副总裁对“新时期网络安全威胁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分析。他从“棱镜门”、震网病毒、CIQ间谍程序以及CSDN事件“杜工库”危机入手,陈述了网络主要安全威胁并得出必须重新审视、设计、构筑我国网络安全系统的结论。他就美国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作简要介绍同时提出我国网络安全建设的相关建议。最后他阐述了互联网新业态带来的个人信息风险,并比对美欧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指出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可借鉴的措施。
研讨会第二阶段,IBM曹玉俊分析师做主题为“大数据和社交网络环境下的智能数据分析”的报告。他对大数据和社交网络的数据特点进行简要阐释,并指出可利用这些数据对其进行规定性分析、预测性分析及描述性分析,从而提出基于智能数据分析的设备预见性维护解决方案。
朱莉欣博士从另一角度切入,就“棱镜门事件中的网络主权思考”做主题发言。她首先对网络主权的概念予以界定,并结合“棱镜”事件分析了网络主权的价值,接着指出网络主权的构建方式以及网络主权军事参与的前提条件和主要途径,并简要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网络战部队的建设情况。
中心博士生方婷以“英国通信能力发展计划与棱镜计划的比较分析”为主题做最后报告发言。她从背景、内容、运营商要求、法制环境以及实施等方面对英国通信能力发展计划与美国棱镜计划做了深入具体的比较分析,据此提出关于公民隐私和数据保护权利、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民主和司法监督以及“国家安全”概念的相关思考。
最后,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民虎教授作总结发言。他从信息安全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角度审视分析了棱镜门事件,反思了目前信息安全法研究“重平台安全,轻内容安全”的缺陷,并指出看待该事件应当冷静理智,不能绑架国家安全的概念,应对网络主权逐步认识。他肯定和赞扬了各位发言人的精彩主题报告,认为大家就棱镜门事件引发的“国家安全、电子监听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与平衡”这一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挖掘了其背后重要的法学研究价值。他期望各界能够继续关注棱镜门事件的事态发展,并对大家持续支持信息安全法学前沿问题系列研讨会表示感谢。
文字编辑:乔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