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来陕召开《中医药法》实施情况座谈会,马治国教授作为立法专家应邀出席并发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闫树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医政司、直属机关纪委有关机构负责人,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光辉、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来自中医药教育界、企业界、医疗卫生界的代表三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马治国教授作为专家代表发言,他回顾了《中医药法》的立法过程,表示,《中医药法》不仅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对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指出,虽然《中医药法》已经出台和实施,但许多内容尚无法落实到位,而要想真正地将其深入推进和实施下去,还需要配套细则和实施条例的辅助,尤其对其中涉及的资质考核、诊所备案、传统制药等内容要尽快完善细化、加快落地。他还针对中医行医行政处罚、加大《中医药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配套医保制度、健全中医药产业政策、加快产业发展等有关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闫树江副局长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马治国教授的发言,表示将认真研究相关建议、及时吸收。他同时肯定了6165cc金沙总站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接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制化项目——中医药传统之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他进一步表示,《中医药法》的出台,有很多亮点和突破,对于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涉及中医药人才、科研、制药、传播、行医等方方面面,值得认真贯彻。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中医药发展十分重视,希望与会人员,在这样好的形势下,大家统一认识、克服困难,更好的做好《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有所拓展。
会后,马治国教授与闫树江副局长还就其他相关问题展开了富有成效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