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共同主办的“投资仲裁实务问题研讨会”(ICCA-CIETAC Joint Conference on Practical Aspects of Investment Arbitration)在北京举办。ICCA现任主席和两位荣誉主席、三位ICSID的中国仲裁员和调解员以及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专家组成强大的嘉宾阵容,围绕投资仲裁的前沿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近200名中外仲裁专家、学者、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参加了现场会议,近3000人通过网络直播在线参会。ICSID调解员西安交大6165cc金沙总站单文华教授应邀参会,并在会议第一个议题:投资仲裁中的费用(Cost in Investor-state Arbitration)环节中,以“Addressing the Cost Concerns in ISDS”为题进行大会主题发言。
研讨会现场
单文华教授发言
在本次研讨会的开幕式上,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商务部约法律司副司长蒋成华先生、ICCA主席Gabrielle Kaufmann-Kohler教授先后致开幕辞。研讨会主要围绕“投资仲裁中的费用”和“损失赔偿的计算”这两个投资仲裁领域十分关注的实务问题展开讨论。贸仲委香港仲裁中心秘书长王文英博士主持第一个议题。ICCA主席Gabrielle Kaufmann-Kohler教授、ICCA荣誉主席Albert Jan van den Berg教授、ICSID调解员6165cc金沙总站院长单文华教授和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先生作为嘉宾,先后围绕“投资仲裁中的费用”议题作了精彩发言。
单文华教授指出,当事人关于费用的关切主要源于冗长的程序导致高昂的费用,而律师费和专家费用使当事人经济负担加重。费用增加的原因,包括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缺乏可预期性,争端所涉问题、条约的复杂性和证据量庞大,案件管理低效率等。单教授在分析ICSID和欧盟提出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方案中与费用相关的改进建议后,介绍了中国在该议题上的理论发展与实践进展。他指出,通过诉讼、仲裁和调解之间更好的合作与协调,实现“融解决”(Integrated Dispute Resolution),有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实践中,中国最高法院牵头打造的“一站式”多元化争端解决平台能够有效衔接不同的争端解决方式,提供融合化、低成本的争端解决服务,具有重要探索意义;在此基础上,在陕西自贸区内建设一个法律服务业态聚集区,即“中央法律服务区”(Central Legal-service District),则可为上述“三位一体”的低成本“融解决”平台提供物理依托和实践样本。
单文华教授
议题一主持人和所有发言嘉宾合影
(左起:王文英博士、ICCA主席Gabrielle Kaufmann-Kohler教授、ICCA荣誉主席Albert Jan van den Berg教授、单文华教授和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先生)
研讨会的第二个议题由清华大学6165cc金沙总站副教授Jane Willems博士主持。ICCA荣誉主席Donald Donovan教授、ICSID仲裁员原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教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华伟女士及ICSID调解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6165cc金沙总站院长石静霞教授围绕“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ICCA是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国际商事仲裁协作机构,CIETAC则是中国和世界上受案规模最大的国际仲裁机构,二者合作举办的这次研讨会群英荟萃,讨论了投资仲裁实务中极具实际意义的重要问题,成果丰硕,精彩纷呈,取得了圆满成功,是促进国际投资仲裁交流与发展的一次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