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哈佛大学戴维斯俄罗斯欧亚研究中心举办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调解”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哈佛大学举行。来自全球知名高校、政府部门、仲裁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学者、政府官员、仲裁员、调解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我院副教授以及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执行秘书长张生应邀参会并作发言。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国际投资仲裁裁决做出,国际投资仲裁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这些问题包括仲裁裁决在处理相同或相似事项上存在不一致性,仲裁程序持续时间长且成本高昂,仲裁程序缺乏透明度和仲裁员独立性无法保证。在这样的背景下,调解作为一种更加灵活和更能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争端解决方式备受各国关注。调解也被广泛认为反映了“以和为贵”的东方智慧。此次学术研讨会从“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以及调解所面临的障碍”、“调解制度的空间”、“现有的调解制度及实践的评估”和“调解制度未来发展的目标”等四个方面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调解进行全方位考察。
张生以“投资争端调解新的安排:具体路径”为题进行了发言。他指出要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的功用,需要重点从完善争议早期管理、引入强制仲裁、提升透明度、提供技术援助、建立数据库以及设立专门的调解组织等方面进行努力。
专题讨论结束后,戴维斯俄罗斯欧亚研究中心还以重要结论(Takeaways)的形式对各专题讨论的内容进行了概括总结,由此形成的文件将作为会议成果对外发布,供政府官员、学者和实务人士等相关方参考。
此次闭门会议与会代表包括来自于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伦敦女王玛丽大学的知名学者、新加坡外交部官员、能源宪章秘书处秘书长及法律顾问、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法律顾问、美国仲裁协会副会长、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庭、通用电气公司总法律顾问和埃克森美孚公司总法律顾问等。
11月27日,应能源宪章秘书处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邀请,张生副教授还为中国三峡等电力央企法务部人员和律师就“一带一路”倡议下运用调解解决能源投资争议的制度与实践进行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