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由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办的第60期“法理学与公法学读书会”在创新港校区涵英楼5-3078室举行。这也是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支部应在创新港研究生要求,在创新港举办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我为师生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
读书分享会由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唐学亮老师主持,邀请了6165cc金沙总站学院党委书记、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保民教授,与6165cc金沙总站部分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进行分析解读与观点分享,并畅谈读书心得。此次大家阅读的著作是美国学者霍菲尔德的《基本法律概念》。书中收录的是霍菲尔德在1910年代在耶鲁法律评论上发表的两篇文章。一个世纪以来,“英语世界中大多数学习法律的学生对于法律权利最初的分析都是从霍菲尔德的‘基本法律概念’开始的。”(H. L. A. Hart, "Bentham on Legal Rights," Oxford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171 (1973): p. 91.)美国法学家霍菲尔德关于权利、义务等基本法律概念的分析,在英美法学界长期被认为是这一研究领域中较权威的学说。
王保民教授首先领读霍菲尔德《基本法律概念》“上篇”,他指出,霍菲尔德认为,阻碍法律人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有效解决法律问题的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是将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仅仅化约为权利(right)和义务(duty)的关系。他通过一些列案例分析,帮助大家清晰的理解霍菲尔德提出的一个由“相反关系”和“相关关系”组成的基本概念矩阵。他强调,霍菲尔德的权利理论独树一帜,可以作为法律思维的路标,指引法律人结合现行法与法律关系理解权利的规范意涵。
随后,王保民教授针对硕博同学提出的关于书中问题和读书的困惑,进行了细致解答。主持人唐学亮老师也分享了读书心得,并与薛爱昌老师、吴锐老师等一起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最后,王保民教授勉励同学们要养成多读书、多读经典原著的习惯,这样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更重要的是,还可以训练思维,实现学以增智、学以立德、学以致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