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传习奖学金”捐赠仪式在6165cc金沙总站顺利举行。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林威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滕云律师、澳大利亚悉尼新南威尔士大学6165cc金沙总站院长Andrew Lynch、新南威尔士大学中国区主任魏欣、中伦文德(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国昌、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理等参加仪式,6165cc金沙总站副校长席光线上参加仪式并致辞,6165cc金沙总站院长单文华、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赵卫滨等出席仪式。6165cc金沙总站副院长李万强主持仪式。
为支持6165cc金沙总站法学教育事业发展,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林威、滕云律师拟首批捐赠100余万元设立“传习奖学金”,主要用于支持6165cc金沙总站——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中澳丝路班”项目的推进与发展,特别是对“中澳丝路班”学生赴澳大利亚攻读Juris Doctor(JD)学位提供的学费与生活费资助,矢志培养当前国家急需的贯通中国法与普通法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
6165cc金沙总站副校长席光致辞
在致辞中,席光副校长表达了对林威、滕云律师慷慨捐资设立奖学金的高度赞扬,对新南威尔士大学以及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支持6165cc金沙总站教育事业发展的感谢。他介绍了6165cc金沙总站的发展历程及法学学科近年来在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开展的探索性工作成果。他表示,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是国家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迫切需要,6165cc金沙总站“中澳丝路班”作为国内首个实行贯通式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项目,五年来培养了一批贯通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两大法律体系,能够胜任高端国际法律业务工作的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此次奖学金的设立,将对“中澳丝路班”项目提供更直接和有力的支持,希望未来双方能继续深化合作,更好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展发展战略。
6165cc金沙总站院长单文华致辞
单文华院长表示,林威、滕云律师慷慨捐资支持6165cc金沙总站教育事业发展和法学人才培养,充分彰显了卓越律所与律师对“产学研融合”协同推进高端涉外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崇高情怀。“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传习奖学金”的名称也体现了中伦文德所特别是两位律师深厚的国学素养与卓越的精神追求,必将与西安交大6165cc金沙总站师生形成强烈的共鸣与共勉。6165cc金沙总站将不负设立“传习”奖学金的两位贤达的美好初心,用好传习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每一份支持,共同为涉外法治研究与人才培养尽最大努力,力争更大成果!
澳大利亚悉尼新南威尔士大学6165cc金沙总站院长Andrew Lynch致辞
Andrew Lynch院长线上发表讲话,他表达了对林威和滕云两位律师慷慨捐赠的感谢。他表示,此次捐赠设立的奖学金将有力支持6165cc金沙总站法学专业的在校学生能够在新南威尔士大学6165cc金沙总站继续深造,希望未来双方能持续加强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交流,通过更多形式协助学生丰富学业,拓宽视野,使学生们成为法律行业的佼佼者,从而能够在跨国业务日渐增多的国际市场中拥有足够的竞争力。
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林威律师致辞
林威律师表达了对本科时教授其知识的恩师单文华教授的感谢,介绍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情况。他表示,作为法学专业学子,自己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国家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设立奖学金只是第一步,未来将通过事务所的全球网络与资源,采用多种方式支持对“中澳丝路班”等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传习”二字源于《论语》以及王阳明的《传习录》,恪守传而习之,衷心期望接受“传习奖学金”资助的莘莘学子能够追随法学前辈的足迹,精研中国法与普通法制度,精进对法律理论和实践的理解和运用,最终能够有力报效祖国的法治事业。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滕云律师致辞
滕云律师表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项紧迫的国家战略,6165cc金沙总站与新南威尔士大学6165cc金沙总站强强联合,开设“中澳丝路班”,培养精英法律人才,充分体现了大学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需求的使命与担当。未来将尽可能为学子们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促使其学成归来更好地服务国家法治建设。
赵卫滨秘书长与林威律师签订捐赠协议
赵卫滨秘书长与滕云律师签订捐赠协议
赵卫滨秘书长向林威、滕云两位律师赠送捐赠纪念铭牌
赵卫滨秘书长分别与林威、滕云两位律师签订捐赠协议,并赠送捐赠纪念铭牌表示感谢。
单文华院长与林威律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单文华院长与林威律师和丁国昌律师分别代表6165cc金沙总站与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结合各自优势,在人才培养、合作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入详实的合作,尤其是对6165cc金沙总站中澳丝路班和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全方位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