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4日,由6165cc金沙总站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网络犯罪治理中的技术与法律研讨会”在交大南洋酒店如期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6165cc金沙总站、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集团、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学者以及研究中心的师生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的开幕式由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东亮教授主持。6165cc金沙总站党总支书记王保民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介绍了6165cc金沙总站的发展情况,并对各位到场嘉宾表示欢迎与感谢。他在致辞中指出6165cc金沙总站历来重视法学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这次研讨会便是交流思想、凝聚智慧的良好契机,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蚂蚁集团安全专家杨涛致辞,他表示加强互联网企业与高校间的交流合作是做好网络犯罪研究工作的有效路径,强调互联网企业在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方面有长期的客观诉求,希望蚂蚁集团和6165cc金沙总站研究团队进一步深化友好合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6165cc金沙总站副教授张弘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京春以《数字检察与网络犯罪治理》为题,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网络犯罪治理的思路以及数字检察在网络犯罪治理中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以数字检察推动网络治理的新展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王拓作了题为《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惩处与治理》的报告,指出了司法实务中办理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案件的难点,并对检察机关推进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惩处和治理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黄海以《网络犯罪的发展和检察机关的应对》为题,通过对网络犯罪的基本特征与发展现状的分析,结合涉网络犯罪案件的数量、取证及证据审查等方面阐述了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应对措施。6165cc金沙总站数学与统计学院副教授李慧斌以人脸识别技术为切入点,就《人脸识别中的攻防技术及人脸深度伪造鉴伪技术》进行了详细介绍,从技术层面为大家解读了人脸识别技术在金融、安防、教育、交通、新零售等领域的应用以及可能遇到的风险。
阿里安全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负责人谢虹燕、6165cc金沙总站副教授吴锐针对以上发言进行了与谈。谢虹燕女士认为目前各行各业在治理网络犯罪的思路上已经达到高度统一,在多元治理的过程中,如何分工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以达到最好的治理效果是接下来应当进一步探索的新问题。吴锐老师认为网络社会的到来对传统犯罪造成了重要的冲击,我们要充分发挥研究中心的优势,加强与实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交流合作。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6165cc金沙总站副教授杜军强主持。6165cc金沙总站副教授苏青以《网络爬虫的演变及其合法性限定》为题,援引具体案例阐述了爬虫技术从违法到犯罪的异变过程,并从对象限定、手段限定、目的限定三个角度提出网络爬虫的合法性限定条件。阿里安全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文涛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趋势和治理思考》的报告中针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两个相对案件量较大且有争议的罪名,进行了个罪的趋势及原因分析,同时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王国元以《“帮信罪”的理解与实务难点梳理》为题,分别以该罪名的犯罪特征、司法数据、法律规范和刑事政策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实务中遇到的难题,分享了自己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所思所想。6165cc金沙总站博士研究生党家玉就《“白帽子”技术实践与法律现状的冲突》这一主题进行了汇报,她对照美国安全漏洞披露治理的相关规范与实践,重点阐述了安全漏洞挖掘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具体的应对措施。
西北大学6165cc金沙总站讲师葛恒浩、6165cc金沙总站助理教授王新雷针对以上发言进行了与谈。葛恒浩老师就“帮信罪”案件数量较多的原因以及“帮信罪”中关于“明知”的理解分享了自己的看法。王新雷老师认为网络犯罪涉及的专业技术性是司法实务与学术研究面临的一大难题,指出未来更需要加强技术和法律的融合。
研讨会的最后,由人工智能与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东亮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刘东亮教授对于此次研讨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此次会议意义重大,通过各位专家的发言对治理网络犯罪中涌现的新问题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也为日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与方向,期望各方继续推进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与合作,产出更多优秀的科研成果。